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校测说明
  • 发布人:招生网
  • 时间:2025-0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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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招生网


一、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

评价项目

项目总分

内容

分值

备注

 

 

担任

职务

 

 

5

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(仅指主席、副主席、部长、副部长)计5分,班级干部(仅班长、团支部书记)计3分,其他班级干部(仅指学习委员、体育委员、卫生委员、文娱委员、治保委员、心理委员)计2分。学生会等组织,无职务不算分。

最高5

此项据实计分,仅认定一个担任职务的最高分,不累加。

 

小组长或课代表,宿舍长不算分。

 

 

 

荣誉

奖励

 

30

省级及以上荣誉

10分/次

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30分。颁奖单位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级团委、各中学,据实计分;颁奖单位为协会、学会、机构、集团等非官方荣誉降一级认定。

设区市级荣誉

5分/次

县(市、区)级荣誉

3分/次

校级荣誉(仅指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)

2分/次

校级荣誉每次/学期(包括学习标兵、学科之星等与学习有关的奖项。进步之星等学习鼓励类奖项不加分)

1分/次

学科

特长

15

省级及以上获奖(一等奖10分/次、二等奖6分/次、三等奖4分/次)

 

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15分。高中阶段取得的教育部《2022-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》范围内。没有一二三等级的,按三等计。

设区市级获奖(一等奖6分/次、二等奖4分/次、三等奖2分/次)

 

 

体质与体育特长

20

体质健康测试平均分*10%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“免测”算6.00.

10分

据实计分,最高10分。

设区市级比赛前3,或一等奖以上,或国家一级运动员。

5分/次

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20分。仅限高中阶段参与取得的成绩。

设区市级比赛前6,或二等奖以上,或国家二级运动员。

3分/次

设区市级比赛前10,或三等奖以上。

2分/次

艺术特长

16

省级及以上获奖或设区市级比赛一等奖;或取得报考项目对应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最高等级证书。

8分/次

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16分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及对应考项,须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查询到。

设区市级比赛二等奖;或取得报考项目对应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8级以上等级证书。

5分/次

设区市级比赛三等奖;或取得报考项目对应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6级以上等级证书。

3分/次

科技

特长

8

省级及以上获奖(一等奖8分/次、二等奖6分/次、三等奖4分/次)

 

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8分。高中阶段取得的教育部《2022- 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》范围内。没有一二三等级的,按三等计。

设区市级获奖(一等奖6分/次、二等奖4分/次、三等奖2分/次)

 

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

3

有一项即得分。军训、游学、运动会、大扫除等学校组织的全体参与的活动和家务劳动、家庭内部活动不算分。

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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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

3

有一项即得分。

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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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分

信息

 

-10/次,无+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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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校测考试内容说明

      我校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含与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,主要包括科普常识(约占30%,含文化常识,地理常识,生物常识,理化常识,安全常识,艺体常识等)、202411日以来的时政热点(20%)、职业素养知识(50%,以2024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职业素养》为主)。